5月27日,泰国商业部副部长纳平通在政府大楼接受采访时透露调查国内“代理人”公司事宜的进展情况称,商业部正在与内政部积极协调,目前已掌握6类外国人持股公司的数据及公司注册地址,共有约46,000家。

他表示,经与内政部协调,将此事传达至各府并由各府府尹以工作组负责人的身份对相关公司展开实地调查,以确认所从事业务是否违反了外国人相关法规定或是否属于外国人禁止从事业务。目前,正处于各府成立委员会开展调查阶段,且已要求各府每3个月做一次工作汇报,相信拥有少量小型公司的府能够在3月内完成,至于拥有较多在商业发展厅注册公司的府,则是再需要3个月时间来完成工作。

同时,若有公司从事外国人禁止业务,则需要进行深入调查持股泰国人是否真的参与投资、是否具备投资资格、与外国人是何种关系、参与公司管理的程度等,以确定是否涉嫌“代理人”,以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而必须承认的是,泰国法律落后于“代理人”交易行为,特别是对于代理人业务公司,泰国法律仅能要求作为“代理人”的泰国人出售股票,当前正在协调反洗钱办公室将“代理人”纳入《反洗钱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中,如此便能扣押相关公司资产。

同时,他表示,目前相关法律公开听证程序已经完成,国务委员会正在起草草案,预计将于2月内提交内阁审议。而他本人将在内阁会议上提出建议,在法律进入下议院审议阶段时,希望能通过三读程序审议此事,以及与上议院协调让该项法律成为紧急法律。相信若法律能够迅速通过,外国人将不敢再让泰国人担任代理人并遵守泰国法律,且相信若能在6个月内完成上述事宜,“代理人”公司必将从泰国消失。

此外,他进一步表示,对于越南榴莲冒充泰国榴莲出口中国的事宜,属于农业暨合作社部及海关厅的调查职责,国家总理佩通坦也给予此事高度重视,后续相关部门会严格监管自邻国进口到泰国的榴莲。

作者 taiguowang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