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泰媒消息,5月27日,泰国国家警察总署交通管理中心提升交警形象工作小组负责人尼提通透露称,国家警察总署副署长兼国家警察总署交通管理中心负责人盖本下令让各部门实施“道路安全项目”,以加强交通纪律和交通安全环境,确保交通管理更加顺畅、高效。

他表示,已责令各府选择地区重要路段、交通违法行为较多路段、事故频发路段或有多个教育机构的路段,让道路使用者全面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客必须佩戴头盔,符合《陆路交通法》第122条关于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客需佩戴头盔以防范危险的规定。

其中,若驾驶员未佩戴头盔,将面临2,000泰铢以下罚款;若乘客未佩戴头盔,则驾驶员将面临双倍罚款。且若驾驶员在乘客未佩戴头盔时驾驶,则应执行陆路交通法、车辆或道路使用相关法律,旨在预防事故和保障交通安全,自2025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

此外,他进一步表示,还下令让各个部门面向民众、道路所有者、地方行政组织、行政部门、政府部门、相关教育机构和地方合作伙伴宣传并了解各自负责的“道路安全项目”,邀请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参与宣传和监督道路使用者,避免出现违反交通法规行为,为所有道路使用者创造安全环境,为孩子和年轻人树立好榜样。

作者 taiguo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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