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泰国工业工程厅厅长蓬佑先生委派下属官员联合有关部门人员,一同前去大城府乌泰县Khanham镇某仓库大楼进行检查,因接到投诉举报称该仓库内疑似藏匿有不少危险化学品。

工作人员抵达后,发现上述仓库面积约50平方米,有中国人前来签订了为期1年的租赁合同,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经过调查后,发现其内部存放有多类包装好的化学品,并贴有该府某公司的产品标签,容器上注明的化学品有如下:

1.盐酸(hydrochloric acid)104加仑桶,规格25升/桶;

2.硫脲(thiourea)19袋,规格25公斤/袋;

3.氢氧化钠(sodium hydroxide)3加仑桶,规格25升/桶;

4.硫酸(Sulfuric acid)25加仑桶,规格25升/桶;

5.盐酸(hydrochloric acid)4 IBC储罐,规格1,000升/罐(浓度未知);

6.硫酸(Sulfuric acid)3 IBC储罐,规格1,000升/罐;

7.一水柠檬酸(Citric acid monohydrate)16袋,规格25公斤/袋。

此外,还发现25升/桶的无标签液体117加仑桶。同时此地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能够存储危险物质。之后,工作人员将上述化学材料及物品全部扣押,并采集了化学样本以供进一步详细检查,同时前去乌泰县警局报案以对涉案人员采取法律行动。而未经许可持有危险物品,按照相关法律将面临最高2年监禁或200,000泰铢罚款,或两罪并罚。

作者 taiguo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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