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32年泰国政变以来,解散国会成为泰国政治历史中一个重要的机制,用以应对政治僵局并让人民通过选举重新决策。虽然这一机制通常被视为民主进程的一部分,但其频繁发生以及背后的原因却清晰地反映出泰国议会制度的脆弱性和不断变化。

从1938年到2023年,泰国累计发生过14次解散国会。反复出现的原因包括预算未通过、政府内部冲突、政治危机以及对领导人的不信任。

第一次发生在1938年9月11日,由披耶拍凤领导的政府因未能通过关于预算案的提案而解散国会。随后的多次解散大多源于政府内部矛盾、政治危机或与宪法修正相关的争议。

例如,1945年10月15日,社尼·巴莫政府因涉及战争罪相关的法律冲突而解散国会。1973年12月16日,时任总理的讪耶·探玛塞政府因14日革命后的危机而解散国会。1976年1月12日,克立·巴莫政府因内阁争斗和长期的政治问题而解散。

此外,在1983年3月19日、1986年5月1日以及1992年6月30日等重要节点,军政府、政党分歧、社会危机及政治动荡都促使政府选择解散国会,以期通过选举重新获得人民授权。

近年的例子包括2000年3月9日,时任总理的川·立派因经济危机和民主恢复的需要宣布解散国会。2006年2月24日,时任总理他信政府因抗议集会解散国会。而2013年12月9日,英拉总理则因政治冲突与示威压力而解散国会。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泰国宪法规定,若国会被解散,选举委员会(EC)必须在45至60天内宣布新的选举日期。

泰国的国会解散通常发生在政府面临难以在议会中解决的问题时,或是在需要通过选举来缓解政治紧张局势时。然而,泰国的政治局势仍需持续关注,因为局势几乎随着每一届政府的更迭而愈加复杂和紧张。

作者 taiguo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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