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0月7日上午09:00左右,泰国海警第8分局第3水警中队(普吉水警)出动警力,在普吉府府治县Ratsada镇码头区域开展扫荡犯罪行动。

上午10:30左右,警方在检查一艘客船时,发现一名外籍女游客在船尾滑倒坠落,险些被螺旋桨卷入。幸得警员迅速反应,及时救援,将该游客安全救上岸。经现场检查,女子仅受轻伤。

在救援结束后,警方对该艘客船进行进一步检查,发现船长为泰国男子塔拉乌。经查,他无法出示船舶操作员资质证书,也未携带有效船舶驾驶执照。警方随即告知其涉嫌违反《泰国国内航行法》第150条,即“未持有合法资格证书担任需经许可的船上职务,及未在船上携带航行许可证”。随后,执法人员将塔拉乌带回普吉水警总部依法处理。

作者 taiguo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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