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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泰国食药监局提醒商家 大麻广告宣传不当或遭重罚 [打印本页]

作者: 泰国网运营小七    时间: 2022-6-29 11:02
标题: 泰国食药监局提醒商家 大麻广告宣传不当或遭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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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国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 (FDA) 提醒有关商家称,在对大麻制品或含大麻成分的产品进行广告宣传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前报备审批,且不得进行夸大、虚假、欺骗或容易引起误解的广告宣传,否则将会面临相关处罚,主要如下:


含大麻成分的食品,在广告宣传此类商品的益处、质量和产品特性前,必须先获得泰国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的许可,不可误导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购买食用,且不能宣传大麻致幻等负面作用。同时,广告宣传内容必须附上“食用前请阅读注意事项”、“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食用”等相关提示。此外,一旦发现含有虚假或欺骗性的广告宣传,涉事商家将被处以最高3年监禁或不超过30,000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含大麻成分的草药和相关产品,在进行广告宣传前必须先征得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许可,不得进行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宣传,一经发现相关商家将被处以最高1年监禁或不超过100,000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至于化妆品类的广告宣传,不要求获得许可,但同样不得进行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宣传,否则相关商家将被处以最高1年监禁或不超过100,000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此外,泰国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提醒民众,如果发现任何虚假或违法广告宣传,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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