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网报道,据泰媒消息,11月16日泰国泰国总理办公室副发言人拉查妲女士对外宣布,今日泰国内阁甲米外场会议后通过了由泰国国家警察总署提议的“允许延长三类人群的留泰时间”的提议,即日起放宽以下3类人群停留泰国的时间及报道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3类人群主要如下:
1.获得签证许可(含落地签)停留在泰的外国人;
2.根据泰国《石油法》、《投资促进法》、《工业管理法》及泰国内政部相关公告许可,获准停留在泰国的外国人;
3.允许延长在泰停留超过90天的外国人的报道期限,本公告至公布之日起生效至2021年12月31日。
(来源:pracha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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